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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
發表於 2011-6-16 18:26:24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今天是2011/6/16,是校慶過後的兩個月。
 
我想今天早上的升旗典禮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我想要心平氣和的說幾句話。
 
我想,其實這兩句話我一開始就放在心底。
我相信全中華民國的大專院校、高級中學等校有「教官」的地方,
是為了維護校園秩序、維持公平正義所出現的。
 
我更可以了解到主任教官的想法,也知道教官們其實在校務上面是很為難的。
所以希望這一篇文章可以被教官們看到。
我更希望校長可以看到。
以下是我的想法。
 
 
  其實我覺得主任教官(以下我就簡稱主教)會這麼生氣我認為是有道理的。但是我想先跟各位同學講我們要先做好學校應該有的事情,例如說真的升旗要快一點集合。
  但是我覺得「短褲」的問題真的其實從我去年八月份開始入學就一直存在。
  楊教官曾經說過,「我們學校的校規是反面制定的」
教官曾說我們的校規只訂定出「不可以做的事情」,也就是說,其實你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不要超過一般人認為的道德標準,或是做一些傷風敗俗的事情就好。
  「校規,是人訂出來的」,我相信所有人都可以認同這句話。
這就像是中華民國的法律一樣,如果要更動,我覺得應該是可以的。
我希望教官們可以看到這篇文章,我們為何不讓「短褲」正式的列入「運動服的夏季服裝」呢?
(制服部分因為場面合體,我想西裝的穿著我們就不要破壞了)
 
或許這樣子,就不會產生一些糾紛,例如:
 
一、搭在校內的校車直接穿短褲上車沒被糾察抓到,而其他有被糾察抓到(因短褲)的事情,而讓同學們產生不平衡心理讓主教很為難。
→我從今天的升旗就可以知道主教的想法,我相信主教不是不知道。
 
二、不會造成穿著上的不便,因為夏天動輒真的會破28度以上,甚至到達32度以上(國家規定28度以上才可以開冷氣,那我就先以這個標準來看待),如果上體育課還要換短褲真的很麻煩。
 
三、短褲為何真的不能當校服呢?合作社有賣,新生報到的時候量制服的時候也有賣。
那為何還是不能當校服?這是我很疑惑的一點。
 
四、其實短褲問題,我認為開放之後真的會很好解決。
就在一橋之隔的龜山,縣立壽山高中就有開放夏季可以穿短褲上學。
我個人也認為因應所謂節能減碳,真的就開放短褲吧!比較涼爽。
也不會這樣悶著。
 
======================================================================
如果真的要改,我希望:(依據九九年度入學的「新生手冊」中的服儀規定,內容為94.8.3修訂版)
 
一、依據(這裡省略)
二、目的(這裡省略,就是希望大家可以整齊、方便,絕對不是找大家的麻煩,只是一件校服而已。)
三、要求標準:
(一)服裝:
1. 夏季男生制服穿著藍色上衣,卡其長褲;女生穿著紫色上衣,黑色裙子。
(新的男生制服褲為黑色的,所以我想這條絕對會改)
2. 冬季換成長袖上衣,女生將裙子改成黑色長褲。
(原)3. 運動服、制服應該穿著一致,不混搭。惟運動服外套可搭配制服上衣。
我希望改成:運動服、制服應該穿著一致,不混搭。運動服外套、制服外套均可搭配運動服或制服。
原因:這樣應該可以解決
1. 舊版制服外套超少人穿的問題。這樣穿制服外套就可以搭配運動服了。我想這是其中一點(一件880元,買了不穿真的很可惜)
2. 這樣在寒流來襲的時候制服外套就真的可以發揮效用穿在運動服外面保暖。
→大家也應該有看到新版制服出來的時候,學校有示範如何將「制服外套搭配運動服」了。
 
4. 依照規定繡學號,並且各年級應該將規定顏色繡妥。區分年級。
(原)5. 制服上衣下襬可以縫紮鬆緊帶,但是下襬或鬆緊帶不得外露。否則隨時紮於褲裙內。
我希望改成:夏季、冬季制服應該都要有尾扣,若尾扣不扣實屬違規。
因為我相信很多人不習慣紮衣服,也覺得紮衣服很俗、很悶、很難活動。
再者,縣立大園高中、壽山高中這兩所學校據我所知,真的沒有紮衣服這條規定。
 
(二)儀容:學生不得戴耳環、留指甲、塗指甲油、擦口紅等。
 
四、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略)
五、獎懲:
原規定:學生服裝不合適經登記者,一週內(擇一天)於12:25自行至教官事糾受輔導乙次,無故不到者予以警告乙次處分。
 
所以:早上被糾察登記照理來講不應該直接被記警告一次才對。大家應該要先清楚一下校規的規定
我認為:被糾正過後,不應該扣班上的秩序分數,但是可以記下他的名字(或學號),如果再犯者就必須接受輔導(不到者就記警告吧)、第三次犯者就予以警告
 
這是我的想法,希望教官室、校長或是其他各處室的老師,還有各位同學。可以看到,如果真的看到就幫我代為轉發,或是跟教官是講有這篇文希望教官、老師們、校長可以參考一下。
 
2011/6/16,Pm6:26。
桃園高中加油!!
一位默默的同學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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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5 23:25:02 |只看該作者
第33樓的同學,在下挺你!
我們的經歷是我們的,已經消逝。
為自己發聲的年代好像已經到來,
我們真的老了.....
就讓他們為自己說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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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3 20:15:29 |只看該作者
33F
 
您可能搞錯了@@
我們這是在紀律之下爭取我們該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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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3 13:17:04 |只看該作者
33F同學,
本版我要講的不是教官小小的規定。
更不是我要破壞校規。
 
我認為,學校完全沒有給學生一個對等溝通的立場。
更沒有讓我們對於短褲的穿著規定有表達任何的想法。
 
我了解全規定(服裝儀容檢查辦法)所講的內容。
更希望你能夠了解的是,請問你知道現在的天氣以及全桃高現在的狀況嗎?
 
《服儀規定》「目的」那一欄有寫:「方便」
短褲何不方便?
長褲哪裡方便?
 
我只認為,學校沒有完全的說出為什麼不能穿短褲,
而是學校一再的以「不符合校規」為由。
 
到底為什麼不行,除了不符合規定還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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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3 10:55:47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今年的新教官人已經算很NICE了
 還會來非官方發文 真夠潮的
 
想到去年那些教官  各個都嚴謹的要命
 
說一是一 說二是二 哪還輪的到你論東論西
 
光一個吳X樹就夠你有苦頭吃了
 
我覺得啦  教官都已經開放穿短褲了就不要再要求東要求西
 
想當初我們還是一二年級時 在校園裡穿短褲 看到教官還要趕快躲起來
 
你們已經很幸福了 
 
大家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教官讓你們在學校裡穿短褲
 
你們就也遵守教官那些小小的要求  有何不可?
 
普通班沒有一個班級第八節是體育課吧!?
 
既然沒有體育課 
 
那就不會有滿身是汗  一定非得穿短褲上公車的問題吧
 
人啊  不能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也要站在別人的立場來考量
 
教官會這樣要求自然有學校對外方面的考量  並非只有你們所想的如此簡單
 
就打比方說 
 
前些日子兩岸還沒開放自由行
 
兩岸往來總是受到諸多限制
 
那就會有人跳出來說  這樣根本妨礙人身自由
 
那請問  這種人是否就是愚昧無知  只站在自己的立場想 而沒想到國家的安全問題?
 
自由是保障在紀律之下的  若連一點紀律都不想遵守
 
每個人任意妄為  做自己認為對的事  而不管別人怎麼看
 
那就甭提自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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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1 21:42:11 |只看該作者
乖小孩是把教官當朋友們相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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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 15:27:04 |只看該作者
法規名稱:
學校實施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 民國 96 年 06 月 22 日發布/函頒)
 

二、 學校應對教師提供協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教師或相關人員得向學校尋求協助:

(一)教師自覺情緒失控或身心狀況不佳,不適合自行輔導管教學生。

(二)教師輔導與管教無效或學生明顯不服輔導或管教。

(三)其他教師或相關人員發覺教師情緒失控或身心狀況不佳,輔導與管教無效或不當。

教師有前項情形,確實造成教學困擾時,學校宜配合安排具有輔導知能之教師或志工人力協助教師。

學校應提供教師研習與進修機會,並協同其他教師協助其改善輔導與管教策略。


四、 強化處理後送個案之機制

教師因對學生管教無效或學生明顯不服管教,有請求學務處(訓導處)或輔導處(室)協助之需時,學校應整合校內外資源,善加處理後送個案。

5/17的地下服儀大會是學校善加處理的個案?

參考網站: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224&KeyWordHL=%e6%a0%a1%e8%a6%8f&Style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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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 07:44:49 |只看該作者
可否請29樓說明一下何謂「網球場宣言」呢?
 
在此,我再次重申我的論點如下:
國立桃園高級中學日前因應「100學年度新版制服外套與男生新版制服褲」,由學務主任葉主任於「100年5月17日」召集本校老師、家長會、學生班聯會代表等,共同討論決議;6月27日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以上資料為桃園高中官方資料,資料訊息來自桃園高中教官室。網址:http://www.tysh.tyc.edu.tw/點選行政單位→教官室→最新消息→100年修正服儀檢查辦法但是,引起學生不平的,是:六月十六日(四)升旗造成的「短褲事件」,該事件在五月十七日後一個月發生。而「學校官方教官室、學務處,甚至是班聯會完全沒有對此次的服裝儀容修訂辦法對學校學生做任何的通知」,也「完全沒有任何對學生的問卷調查」(調查學生對於服裝儀容規定的看法。由於以前九四年修訂服裝儀容辦法時,學校官方說法是班聯會有對學校做問卷調查所做出的決議)令人發怒的是,學校在五月十七日召開會議過後,「也完全沒有透漏任何有召開會議的消息」,不只沒將會議消息透露,也完全沒有任何的風聲,實在是對學生而言無法接受。對此,本人日前(6/16)於桃園高中非官方網站(http://www.tysh.net/)發布了一篇「有這個必要?!」的文章,網址如下:http://www.tysh.net/yan.php?yan=view&id=4867&fi=3我認為,學校對於學生的需求必須要慎重考量,而不是以單方面的學校老師、教官制定為主我不管教官你是兩票,學生是四票,老師是四票這個!我也不管制定校規行政程序是怎樣。我認為我們要的,是至少讓我們有「對學校有平等溝通的空間」對於主任教官於非官方網頁所澄清的「星期四我也很清楚告訴各位同學校規的訂定與修改不是教官,而是須經過一連串的行政程序,同學也有派代表參加,請各位同學要了解。」我個人認為學校完全就是沒有讓班聯會對「現在就學的學生」(至少)做個了解。(指上文中,同學也有派代表參加的部分,此「同學」從哪裡來?)有鑑於此,本人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做「學生問卷調查」將我們學生的意見以書面方式送交到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生活輔導組等師長們,讓桃高師長們可以完全了解到我們現在到底想要的是什麼,而不是一連串的被動式接受師長們給了我們什麼!至少由我聽到的風聲,學生訴求有以下幾個規定:一、請學校將「運動服短褲」列入校服,無論「是否於進出校門或是校內活動」,在已不違反「制服、運動服不得混穿」的情形下合法合理化。二、使「學校與學生」之間有「和平合理的對等平等的溝通空間」三、有關於對「學生」的相關規定(如服儀檢查、學生服裝看法、或是其他相關規定),可以有抽樣調查或是全體性的調查之前就曾經針對「學校原版制服外套」的服裝看法有做問卷調查,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行動,學生可以讓學校知道對外套的看法與想法。)四、有關於對「學生」的相關規定(如服儀檢查等規定)希望班聯會、學務主任、主任教官、或是校長,可以對於這些規定在開會以前或是開會過後對學生於朝會時或是班長集合通知,而不是自己開會完自己解決!好像我們只是被動接受?以下幾點問卷調查,請大家點開來花一點時間來做,所有問卷調查都是由Google表單建立而成,內容將傳送至我的Google文件內,此開放活動至八月二十日止,在活動頁面「不顯示來賓名單」,但是「此活動為人人可參加的公開活動」。以下有幾個不同分類,請各位一定要注意。網址如下:https://spreadsheets.google.com/spreadsheet/viewform?formkey=dDZmY2pDYzZaQUNlM3dYVkRsb3BVLXc6MQ※聲明:在網路空間發表言論請自行自制,個人言論僅代表個人立場,與「此活動」、「本人我 Hong-Chih Jian」、「國立桃園高中」以及「桃園高中的師長、學生、教官們」完全無關。若有觸犯刑事責任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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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30 20:59:53 |只看該作者
怕麻煩就這樣搞= =
學校的行政效率很多都是如此
敷衍了事
沒想過將近3000位同學的心情
區區幾位師長就決定了全校的重大事情
短褲是我們穿又不是他們穿
為什麼不公投算了 相信大家都會很樂意
三級會議一點意義都沒有
難不成我們還要網球場宣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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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30 10:23:44 |只看該作者
主任說了我才知道有修改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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