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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高ㄉ無恥之徒~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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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05-5-21 12:51:06 |只看該作者
當變態...是心裡有問題不然就是生理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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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05-5-21 17:09:21 |只看該作者
各位不好意思,當事者希望大家不要再討論這件事情了!
不然原本快解決的問題會越變越複雜!
我不知道這篇是誰發表的,事件發生當時我也在場,
而他所說的與事實的確有點出入,請大家不要再以訛傳訛,
對於大家的支持,我們真的很感謝。

請版主刪除本主題,並公告知大眾...謝謝...

            轉述當事者的心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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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05-5-21 19:59:25 |只看該作者
樓上的...你說刪就刪阿?
要不然你說的出入再哪呢?
請po出來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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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5-21 20:20:01 |只看該作者
第18篇 回覆:示申豕者【男生】 張貼於 2005-05-21 08: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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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13、14、16樓:
以旁觀者的角度來講,你們的說法我贊同,
但是,這世界上就是因為太多旁觀者了,
所以連基本的輿論都沒辦法發揮阻止它的孕峞A
大家只想著,反正自己看看就好,
要是執法者也用這種心態,
受冤屈的人就只能在被單裡哭泣嗎?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
但我嘗試用當事人的心情去看事情。

在座的絕大多數人
我相信都是以當事人的心情看待事情
並不是只有妳罷了!

我也憤怒
但是這又怎麼樣?
就能出手打人?
前面就有人說過
法律:你說他偷拍你沒證據
你打人卻指證歷歷
愚蠢的行使正義只會給自己帶來災禍
到最後 請問你真的行使了正義?
還是搞得自己連正義都沒辦法行使?

如果每個人都像夜魔俠那樣
法律拿來幹麻?
還有用嗎?
還是說你認為法律的訂定根本就是多餘的?

沒有了法律
很簡單
最後你指的正義會變成誰的拳頭大誰就是正義!
因為根本沒辦法去對抗那些拳頭大的人

那麼 是不是只要好人全部打不贏壞人
就毫無正義可言?

如果不是
那麼請告訴我正義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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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05-5-21 21:26:48 |只看該作者
你當過被冤旺的人嗎?
你當過明明是自己沒錯卻得被法律逼著受苦的人嗎?
如果沒有,我真不知道,
是你太幸福還是我命運乖舛?
如果有,你還能說這些話,
我佩服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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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05-5-21 21:46:45 |只看該作者
出入就是...

被害者不是非本校女同學..

詳情不便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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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05-5-21 22:29:30 |只看該作者
傳說中的原PO還留即時通給我,說我為什麼要把
討論區的那兩篇刪掉呢?

另外這邊又有人請我把他刪除,我在想他的心態是什麼?

最後我覺得事情沒有真相前,我會保留刪除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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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05-5-21 23:07:54 |只看該作者
我想告訴你...
被冤枉相信大多數人都有經驗...
當然我也不例外 雖然我沒上過法院...
但是就像我說的...
除了法律外...
沒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如果用你所說的正義...
到最後就不會有所謂的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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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05-5-21 23:09:26 |只看該作者
我是當事人.那位女同學也就是我女朋友.我是用我朋友的帳號.因為認證要3天~我想說明幾件事情

第1.這件疑似偷拍的事情.不是在7-11.而是在教室.還有這位女同學要本校學生.我不知道這位發板的同學聽到的是第幾個版本.我希望大家不要再傳了.

第2.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所以我希望這件事情能就此打住.

第3.給那些自以為很懂法律的人.不在這邊自己為法律懂很多.連教官都不懂了.別再這亂說

第4.我希望阿諺板大能砍掉這邊文章.因為這篇文章能會害我.還有這些同學

第5.打人的確是不對的.我對我處理問題的方法感到抱歉.還有很對不起幫我出頭的3位同學.拖累你們了.!!也謝謝那些關心我女朋友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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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05-5-22 00:25:58 |只看該作者
那算啥教官啊!自己的學生保護不了,一味的保持
少一事省一事的心態,姑息了作姦犯科下賤的人,讓真正受害的人成了代罪的羔羊。

哪天換你的家的小孩,在某個暗巷被人強姦,附近沒有
監視器,剛好有兩個路人經過,你的小孩回家跟你哭訴,
你就最好帶你的小孩去強姦他的人家裡道歉,你就最好
懲罰那兩個指證歷歷的路人,因為他們捏造事實。

從此你的小孩活在性侵的陰薶,從此「正義」這兩個字在你自稱堂堂正正的「教官」裡瓦解!

害怕惡勢力的教官跟黑道和政治勾結的敗類有啥差別!

另外大人最好是那樣教育你的小孩,大家會等著你小孩被性侵,對方是比你更大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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